关于2017-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
2018-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公示
经本人申请,班级评选和推荐,学工部审核,报主管院领导审批,以下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,本次公示时间为(11月15日-11月20日,共五个工作日)全院师生如有异议,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(周二)上午10︰00前向院学生资助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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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资助中心
2018年11月15日